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项目的支撑。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 2008 年为项目攻坚年的指示精神,我委拟向全社会开展公开征集项目活动,以充实、完善全市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涉及宜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项目;
二、征集项目原则: 1 、 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准入有关要求; 2、项目应符合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要求; 3、项目应符合宜春本地实际,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带动作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投资不少于 5000万元。
三、项目采用方式及奖励办法: 1、组织专家对收集的项目进行评选,经评选进入全市项目库的项目,给予项目推荐人奖励现金 500元; 2、组织企业家、投资人与项目开展对接活动,对成功转化的项目,协调投资人给予项目推荐人适当奖励。
四、推荐项目的材料要求: 1 、项目名称、行业类别; 2、项目提出的背景;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4、项目投资估算; 5、预期目标和意义; 6、推荐单位或个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送时间:从即日起截至 2008年 12月 10 日 止。
六、报送方式: 1、 发邮件至jwtouzi@21.cn.com;
2 、将项目材料直接寄至江西省宜春市发改委投资科,邮编: 336000。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宜春市发改委投资科邹琦、黄武平;
2 、联系电话: 0795—3266759。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