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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洪江乡集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9-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报来宜明发字[2010]3号文“关于要求对《洪江乡集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改善集镇居民和国际禅修中心用水现状,促进集镇经济和旅游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所报项目可研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洪水乡集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洪江乡洪江村山下组。
  三、水源选择:洪水集镇西南面洪江河上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规模为日供水量0.5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管网工程、附属工程、配电设施;铺设配水管网18.53千米。
  五、工艺流程:拦河坝取水—输水管道—沉淀—过滤—消毒—清水池—配水管网—用户。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80.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7.9万元,配电设施费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74万元,预备费32.2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七、项目工程建设应实行公开招投标(详见附表)。
  八、项目法人单位:宜春市袁州区洪江上柘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智星, 13979534892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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