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报来宜市环字[2010]23号文《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新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环保厅赣环财字[2009]22号文通知和市政府宜府办抄字[2009]348号文精神,以及规划、国土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宜春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建设地点:机场路B线南侧、槟榔水业取水口上游100米处,具体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
三、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50平方米,主体工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附属工程含围墙、道路及绿化、采样管道、“三防”(防火、防盗及防雷)设施、水电数据传输系统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4.26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宜府办抄字[2009]200号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汪士林,联系电话:18970567315。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