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宜春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5-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财贸科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宜春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宜春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收悉。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对该项目予以备案:
一、同意宜春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建设项目备案,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法人:宜春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黎社清。
三、项目拟建地点:宜春市中山东路567号(宜春市中山东路湛郎桥加油站东南侧)。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的万吨级四层冷藏保鲜库。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购置土地及平整场地350万元;土建设施投入1200万元;冷链系统设备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300万元,企业自筹1500万元。
六、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八、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而需继续建设的,要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的,要重新备案。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力争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