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同意调整宜春市急救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4-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宜春市急救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市急救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建设计划的请示》(宜急救字[2010]7号)收悉。为加强中心城区应急救治能力,我委以宜市发改社字[2007]2号文批复了宜春市急救中心异地新建项目。随着宜春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服务人口迅速增加,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乡急救体系的发展,原已批复的宜春市急救中心建设计划已无法满足急救业务开展的需要。鉴于规划部门已出具意见,项目建设新用地已落实,经研究,同意调整宜春市急救中心建设计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宜阳新区(芦洲路、文体路交叉口北侧)。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11.28亩,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包括指挥中心、消洗站、值班用房及急救车库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