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核准宜春市驾驶员考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4-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结案情况:
宜春市泰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驾考训第10001号“关于核准宜春市驾驶员考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你公司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宜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合同协议,以及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核准所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驾驶员考训中心。
  二、建设地点:位于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内,距沪瑞高速出口3公里,距宜春市区5公里。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178.78亩,其中商业用地25亩(通过招拍挂获得),工业用地153.78亩(租赁)。总建筑面积11250平方米,其中科考中心监控楼3600平方米,办证楼450平方米,科考中心宿舍楼3000平方米,宾馆4200平方米。建设考试场地、训练场地以及给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31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投标。
  六、项目法人:宜春市泰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加明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按现行建设程序办理各种手续,以便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