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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安县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4-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靖安县发改委:
  报来靖发改字[2009]99号文“关于要求审批《靖安县2010年廉租房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安县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靖安县清华大道百亩鱼塘段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户型标准:
  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11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68.8平方米,新建六栋六层住宅楼,砖混结构,共240套。
  2、户型标准:一梯两户,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户型建筑面积49.87平方米。1#楼为2单元式,2#—3#楼为3单元式,4#—6#楼为4单元式。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筑设计。小区内应设置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足够的停车位;小区内交通组织和房屋间距应进一步优化。
  五、原则同意项目结构设计。基础设施应结合地勘报告进一步优化;补充入户处雨蓬、凸窗、楼梯、屋顶斜女儿墙做法。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电设计。应进一步复核小区用水量及用电负荷计算,完善给排水、电气规划设计总图,明确给、排水管管径及排水井型号,补充小区路灯设计及干线回路电缆选择。
  七、经核定,项目总概算投资1219.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1.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4万元,预备费52.0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抓紧优化好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批准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实施,严禁随意调整建设规模和内容。
 
                       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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