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发改委:
报来靖发改字[2009]99号文“关于要求审批《靖安县2010年廉租房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安县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靖安县清华大道百亩鱼塘段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户型标准:
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11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68.8平方米,新建六栋六层住宅楼,砖混结构,共240套。
2、户型标准:一梯两户,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户型建筑面积49.87平方米。1#楼为2单元式,2#—3#楼为3单元式,4#—6#楼为4单元式。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筑设计。小区内应设置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足够的停车位;小区内交通组织和房屋间距应进一步优化。
五、原则同意项目结构设计。基础设施应结合地勘报告进一步优化;补充入户处雨蓬、凸窗、楼梯、屋顶斜女儿墙做法。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电设计。应进一步复核小区用水量及用电负荷计算,完善给排水、电气规划设计总图,明确给、排水管管径及排水井型号,补充小区路灯设计及干线回路电缆选择。
七、经核定,项目总概算投资1219.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1.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4万元,预备费52.0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抓紧优化好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批准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实施,严禁随意调整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