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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国家大型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3-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奉新县发改委:
你们报来“关于呈报国家大型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奉发改发[2009]55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修改后上报的《初步设计》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对确需变更初步设计内容的,要及时按有关程序重新报批。
三、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484.5万元,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各子项目的概算。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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