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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同意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焦炭及配套干熄焦工程项目股权变更的批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09-12-8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外经科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12月3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同意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焦炭及配套干熄焦工程项目股权变更的批复》(赣发改外资字[2009]2181号),同意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该项目的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情况为:丰城矿务局出资比例由原37%变更为47%,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由原30%变更为10%,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不变,香港易高煤矿资源开发(丰城)有限公司出资比例由原30%变更为40%。 12月8日,我委以宜市发改外经字[2009]41号转发了该文至丰城市发改委。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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