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交通字[2009]61号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对宜春至安福公路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
市公路局:
省发改委以赣发改交运字[2009]1853号文件,对宜春至安福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宜安公路起自宜春市袁州区七家岭,经窑前、南庙、洪江、安福的章庄、浒坑、泰山、严田、横龙、终于安福县城分安铁路桥,全长97公里。其中:宜春境内里程为33.02公里,中桥一座长57.26米;吉安境内里程为63.98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第一段,起点七家岭至浒坑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其中袁州区七家岭至窑前段按城市进出口道路标准改建);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2*3.2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和路基1/25;第二段,安福浒坑至严田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和路基1/25;第三段,严田至安福县城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行车道宽2*3.7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和路基1/50。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6081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251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三、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初定为15个月。
四、招标方案
省发改委核准由项目法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时间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上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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