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发改委:
报来靖发改字[2009]88号文“关于要求审批靖安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靖安县沿河路以南,附中大道以北,卫生局以西,药材公司以东。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752.95平方米,其中地上八层,建筑面积7225.2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27.71平方米,框架结构。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筑设计。调整一层平面布局,以利使用;进一步完善屋面、窗户节能设计。
四、基本同意项目结构设计。应结合地勘报告(详勘)进一步完善基础设计;补充桩承台大样、楼梯大样、电梯机坑设计。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电暖设计。复核用水量和用电负荷计算;明确医院污水处理现状及措施,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标准。
六、经核定,项目投资总概算160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206.25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9.64万元,预备费71.81万元。
请你们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好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