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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湖北、湾家农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11-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丰城市发改委、水利局:
     你们以丰发改字[2009]130号文联合上报的丰城市荣塘镇荣塘村湖北和丰城市秀市镇新街村湾家农饮工程《初步设计》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受益范围:荣塘村湖北农饮工程受益范围为湖北、下湾两个自然村,受益人口1109人;新街村湾家农饮工程受益范围为湾家、井岗、胡家、徐家、陈家5个自然村,受益人口1103人。
二、供水方案及供水规模:两处农饮工程水源为大口井汇水、均采用一台三泵并联一台两泵气压无塔供水到户方案,工程设计年限15年,时变化系数2.5,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人均100升/日,用户接管点按三层建筑最小服务水头16米。因两处工程受益人口相差不大,情况相似,故设计日供水规模均取143m3/d
三、工程概算按修改后的总投资额执行,湖北农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33.27万元,湾家农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33.09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资金均由地方及群众自筹解决。
四、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该初步设计进行认真修改后,经县水利局主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及领导审阅,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的由其签字同意后交付实施。并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一式五份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备案。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印发的《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印发的《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09年12月底完工,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丰城市荣塘镇荣塘村湖北农饮、秀市镇新街村湾家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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