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发改委、水利局:
你们以上发改农字[2009]41号文联合上报的《上高县南港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受益范围为:南港集镇、干田、洲上、王泥坪、土库、狮行下、老北港等10个自然村,受益人口4590人(其中解决集镇、干田、洲上饮水不安全人口1726人)。
二、供水方案及供水规模:项目水源为集镇旁山脚下出露地下泉水,采用自动控制泵提(高位水池)供水到户方案。工程设计年限15年,时变化系数取K=2.5,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标准集镇取120升/日/人,村庄取100升/日/人,用户按管点最小服务水头集镇应按四层建筑物取20米、村庄按三层建筑物取16米。设计日供水规模987m3/d
三、工程概算按修改后的总投资额执行,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1.78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及群众自筹解决。
四、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该初步设计进行认真修改后,经县水利局主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及领导审阅,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的由其签字同意后交付实施。并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一式五份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备案。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印发的《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印发的《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09年12月底完工,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上高县南港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