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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宜春市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11-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各县(市、区)发改委: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宜春市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转发给你们,根据省批复文件精神,为规范项目建设,请你们抓紧编制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法人代表、规模养猪场户(小区)基本情况、布局规划平面图、工艺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组织措施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二、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项目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编制。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三、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于11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发改委和农业局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赣发改农经字[2009]1754号文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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