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对全市农饮安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11-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各县(市、区)发改委、水利(务)局:
     为督促和掌握全市农饮安全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12日至17日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09]77号)及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情况。
2、08年及以前项目情况
①县级自验情况:应验多少处,已验多少处,占百分比;未验收项目原因。
②市、省验收项目情况:应验多少处,已申报验收多少处,占百分比。
③县级自验质量情况。
④工程质量情况。
3、09年项目情况
①前期工作情况:属市级审批项目报批情况;属县级审批项目的审批和备案情况。
②项目开工情况:应开工多少处,已开工多少处,占百分比;未开工项目原因。
③工程质量情况。
4、贯彻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座谈会议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用听取县级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文件和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
三、分组安排
本次共分2个组:第一组由市发改委雷小新副主任任组长,组员有吴建东(水利局),杨小荣(发改委),检查袁州、万载、铜鼓、宜丰、上高;第二组由市水利局鲁永礼副调研员任组长,组员有秦剑飞(发改委)、杨江华(水利局),检查樟树、丰城、靖安、奉新、高安。
特此通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