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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株潭镇供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1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万载县发改委:
  报来万发改投字[2009]66号文《关于呈报万载县株潭镇供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后,万载县供水公司和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万载县株潭镇供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管网布置、管材管径选择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敷设14条道路的供水管网14.25公里(具体详见建设内容汇总表),采用PE管。
  三、应根据城镇远期规划(2020年)及用水量预测,编制好集镇供水管网总体规划,分期实施。
  四、经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496.51万元,其中工程费46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4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投资效益。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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