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报来宜移司字[2009]第598号文“关于申报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第二通信楼建设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抄告单宜府办抄字[2008]200号精神,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选址意见书和市国土资源局用地意见,经研究,同意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第二通信楼建设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
青山路以北、明月北路以东。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有关要求:
项目总用地面积13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分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附属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规划指标必须按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意见执行,即在总用地面积范围内,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标准来控制。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及联系人:
法人代表:邹荣锦;联系人:万小明,联系电话:13970508255。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