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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扩建住院部综合楼项目的备案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10-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
 行政行为: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结案情况:
宜市发改行政字〔2009〕21号
 
 
宜春市城北肾病专科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请求扩建住院部综合楼项目立项备案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备案。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扩建住院部综合楼;
二、项目建设单位: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内,详细地点以规划部门意见为准。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共6层,主要建设住院病房,增加120张床位。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715.6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七、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下步各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00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医疗   宜春城北肾病专科医院  住院部综合楼  备案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8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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