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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资“江西元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宜春南路贯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9-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22号令《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赣发改外资字[2005]916号《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行政行为: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结案情况:
    9月15日,我委以宜市发改外经字[2009]26号文核准批复了我市“江西元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春南路贯通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034.99万美元。该工程道路长840米,北起朝阳路西口,南至凤凰山跨铁路307桥。项目由香港嘉城集团地产有限公司独资建设。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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