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宜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9-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销售分公司:
  报来中油赣宜销字[2009]31号“关于中国石油宜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障宜春市成品油市场的供应,完善城区加油网点的建设,  根据宜春市经贸委《关于对宜春经济开发区等10处新建加油站项目通过规划确认的通知》及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选址意见及红线图,经研究,同意你司宜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经济开发区加油站;
  二、建设选址:320国道以东,开元钙业以北,莱茵实业以南。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含征地费用)45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项目单位法人代表:路来宏;联系人:李文忠;联系电话:13907058270。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基建程序,早日开工建成,发挥效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