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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2008年廉租房住宅小区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结案情况:
万载县发改委:
  报来万发改投字[2009]21号“关于要求对万载县2008年廉租住房小区重新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曾以[2008]46号文对万载县2008年廉租房阳光花苑小区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建筑面积27720平方米,共560套,总投资1969.96万元。因原建设地点用地难以满足建设需求,万载县委、县政府决定重新选址,改为在将军东大道和县城东门两处进行建设。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1、万载县将军东大道,分为A区和B区。
2、万载县城东门口,北面为万芳挂线,东面为老万芳公路,南临县农机局,西面翰林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将军东大道晓日廉租住宅区:
1)、A区:建设六幢六层建筑,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41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880平方米,共200套。
2)、B区:建设六幢七层建筑,二幢六层建筑,均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110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共200套。
2、东门春风庭院住宅区:建设八幢七层建筑,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共168套。
三、户型标准及建设形式:
1、将军东大道晓日廉租住宅区:
1)、A区:1#、2#楼为一室一厅户型,户型面积49平方米,共120户;3#—6#楼均为二室一厅户型,一梯两户,两单元,户型面积50平方米,共80套。
2)、B区:A、C、D、F栋为两单元式,七层;B栋为四单元式,七层;E、G栋为一单元式,六层;H栋为三单元式,七层,均为一梯两户,二室一厅户型,户型面积50平方米,共200套。
2、东门春风庭院住宅区:15#、16#、19#—22#楼为两单元式,17#、18#楼为一单元式,均为一梯两户,二室一厅户型,户型面积50平方米,共168套。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筑设计。应进一步优化晓日廉租住宅A区中1#、2#楼户型设计,有效提高其使用功能。
三、基本同意项目结构设计。明确晓日廉租住宅A区中1#、2#楼圈梁设置情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计;适当调整B区A、B栋底层柱网,以利于使用;进一步验算春风庭院住宅区中软弱下卧层强度,确保安全。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电设计。应结合时变化变数进一步复核晓日廉租住宅区最大时用水量,补充卫生设备设置,进一步完善小区室外给排水管设计,并明确室外电源设置情况,统一A区1#、2#楼AL配电系统图与平面图、消火栓系统图与平面图设计;春风庭院住宅区15#、16#、19#—22#楼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布置屋面防雷网。
五、经核定,概算总投资328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9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66万元,预备费用110.62万元(具体详见附表)。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批准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实施,严禁随意调整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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