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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新城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行政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奉新县发改委:
  报来奉发改字[2009]37号文“关于要求审批《奉新县新城区给水管网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提高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率,减少漏损率,满足城市供水需求,经研究,同意奉新县新城区给水管网改扩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新城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奉新县县城。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和新铺奉新大道、应星大道等9条道路给水管网19387.8m,其中:
1)、改造奉新大道节点2—节点4段管网1050m ,采用DN300球墨铸铁管;
2)、敷设水厂出水管(节点1—节点52)DN800球墨铸铁管631.9m;
3)、敷设应星大道(节点9—节点15)DN200PE管1558.3m;
4)、敷设龙山大道(节点52—节点4)DN300球墨铸铁管482.1m;
5)敷设龙山大道(节点49—节点43)DN600球墨铸铁管1232.2m;
6)、敷设百丈路(节点43—节点39)DN500球墨铸铁管2501m;
7)、敷设长乐大道(节点39—节点33)DN250PE管2289m;
8)、敷设清溪路(节点19—节点20)DN250PE管1104.7m;
9)、敷设清溪路(节点20—节点21)DN150PE管1449.2m;
10)、敷设奉新南大道(节点18—节点41)DN400球墨铸铁管490.5m;
11)、敷设冯川路(节点57—节点56)DN250PE管741.4m;
12)、敷设冯川路(节点56—节点13)DN200PE管392.7m;
13)、敷设兴业路(节点20—节点22)DN200PE管864.2m;
14)、敷设赤岸大道、龙山大道、奉新南大道、狮山大道、工业园区路DN150PE支管3599.8m、DN200PE支管1000.1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583.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21.68万元,其它费用86.52万元,预备费75.4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五、本项目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组织审批。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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