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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行政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上高县发改委:
  报来上发改投字[2009]33号文“关于呈报《江西省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功能区用水需求,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供水管网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供水管网建设。
二、建设地点: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沿320国道两侧铺设管网36.92km,其中DN200PE管19.2km,DN300PE管11.8km,DN400PE管2.32km,DN500墨铸铁管2.9km,DN600墨铸铁管0.7k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852.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95.61万元,其它费用145.63万元,预备费211.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五、本项目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组织审批。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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