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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鼓县新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行政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铜鼓县发改委:
  报来铜发改字[2009]53号文“关于要求对《铜鼓县新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供水管网配置,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铜鼓县新城区供水管网扩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鼓县新城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铜鼓县县城。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沿金西路、城北路、铜棋路、城南西路、定江西路等道路铺设管网20.46km,其中
1)、沿金西路和城北路敷设DN300PE管4.7km和DN200PE管0.97km;
(2)、原环城北路上的DN200铸铁管换成DN300PE管,全长0.92km;
3)、沿铜棋路敷设DN150PE管1.53km;
4)、原三八路上DN150铸铁管换成DN200PE管,全长0.48km;
5)、原定江西路和定江东路上DN300铸铁管换成DN300PE管,全长3.3km;
6)、原铜鼓桥DN200铸铁管换成DN300PE管,全长0.23km;
7)、从城西大桥口沿城南西路敷设DN200PE管0.87km;
8)、从城西大桥口沿定江西路延伸方向敷设DN150PE管2.0km;
9)、从城东路口处沿城南东路敷设DN300PE管3.53km;
10)、沿城东路敷设DN100PE管1.5km;
11)、从县政府门口敷设DN150PE管0.43k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3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52.51万元,其它费用77.66万元,预备费62.6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五、本项目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组织审批。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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