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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白土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行政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丰城市发改委:
      报来丰发改投字[2009]12号文“关于呈报丰城市白土镇集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集镇用水条件和质量,促进集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集镇总体规划,经研究,同意建设丰城市白土镇集镇供水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城市白土镇集镇供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丰城市白土镇栗树村果园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规模为日供水0.5万吨。建设取水工程、净水工程、高位水池、配水管网5.64km及辅助工程等。
四、净水工艺:取水—清水池—消毒—泵站—高位水池—配水管网—用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2.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4.3万元,其它费用13.7万元,预备费14.7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六、本项目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组织审批。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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