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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9-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行政行为: 行政项目审批
 结案情况:
万载县发改委:
  报来万发改综字[2009]19号文“关于呈报万载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万载县城东郊十字埠村,东临320国道,西眺万载县八大人文景观之鹅峰耸翠,北邻万载“名优特大市场”及工业园,南毗城市规划新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
三、原则同意项目建筑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平面布局,改善教室、办公室和礼堂采光和使用性能。
四、原则同意项目结构设计。进一步完善项目基础设计,明确雨蓬与主楼间沉降后浇带做法。
五、原则同意项目水电设计。应结合学校开设课程需求确定大楼用电负荷,补充用电负荷计算;进一步完善给排水及电气总平面图设计和车间、实验室给排水及用电设计。
六、经核定,概算总投资427.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03.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2.33万元,预备费11.6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和申请上级扶持。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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