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宜区管字[2009]7号文“关于对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宜春市雷河与三阳河交汇处东南侧山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日处理污水0.5万吨。主要建设综合楼、格栅提升泵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间、过滤池、配电间、消毒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处理工艺:基本同意污水处理采用硅藻土结合A/O工艺,加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应结合宜春经济开发区现状排污水质情况进一步完善工艺设计;基本同意污泥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尾水采用紫外线消毒方案;宜增设沉砂池。
四、基本同意项目电气设计。进一步明确自控系统监控点位置。
五、应认真复查现场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结构设计和完善综合楼建筑功能布局。
六、经核定,概算总投资1042.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02.078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6万元,建设其他费用89.455万元,预备费45.4万元。
请你们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好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