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3日,我市召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认为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要求各地、各部门态度要坚决,行动要坚决,问责要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赣辉主持,副市长王庆、黄建平、市长助理刘德生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龚建华指出,要从三个方面来深化认识节能减排态度要坚决。一是这是国家的一项承诺。国务院作出的任务部署,是我国政府向全球作出的一个承诺,在这个问题上,中央的态度不会变,必须要完成。二是这是省里目标任务的要求。我们要将省目标任务执行到位,做到两不批,即“两高”不批,区域限批。三是这是我市的发展方向。无论是我们提出的森林宜春、宜居城市,还是发展锂能经济,弘扬月亮文化,都是为了走出科学发展、生态立市、绿色崛起这样一条路。如果宜春在进位赶超中把环境丢掉了,把原有的生态优势丢掉了,这种赶超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将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龚建华强调,节能减排工作行动要坚决,必须要用铁腕、出重拳,确保年底前完成2010年目标任务。要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真正做到挂牌督办,必须每月督办,不能把欠账留到年底来做;要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且运行负荷不低于80%,其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要满负荷运行;要抓好公共节能工作,尤其要安排财政资金做好节能灯推广工作;要抓好公交节能减排,公交负荷没有达到70%的,不能再开辟新线路;要科学调度好城市亮化。
龚建华最后要求,节能减排工作问责要坚决。要将节能减排责任指标量化细化,既便于落实责任,又便于考核。要加大考核密度,今年只剩下 6个多月,如果考核太晚,万一出了问题,没有时间纠正。考核不合格,将实行年度综合评价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分析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形式,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宜春市2010年节能减排预测预警应急调控工作方案》、《宜春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及说明》、《2010年市、县(市、区)财政推广节能灯经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