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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农村沼气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995.7万元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5-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近日,省发改委、农业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万载县、高安市获得农村户用沼气中央预算内资金143.5万元;万载县、樟树市、高安市获得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中央预算内资金22.2万元;袁州区、樟树市、高安市、丰城市、宜丰县、上高县等9个养殖场获得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830万元。这三类项目共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995.7万元。该项目计划的下达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宜春市发改委农经科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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