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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公布实施《宜春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信息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10-5-12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5月
6日,市政府公布实施《宜春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宜府发〔2010〕5号),该办法明确了市稽察办为市重大建设项目日常督查和专项稽察工作机构,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程序,稽察条件、稽察方式、被稽察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的公布实施为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大我市政府投资类项目监管力度,保证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和质量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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