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通过了江西省证监局上市辅导期验收,并于9月21日获得了国家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07]39号)文件精神,按照“对上市辅导期已获验收通过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县(市、区)财政相应等额配套”的政策要求,我委及时行文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及时下发抄告单,给予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20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