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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县市农村乡镇卫生院获中央专项资金扶助

信息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06-12-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为改善我市部分县市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难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要求的状况,省发改委已下文安排我市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县(市) 2006年农村乡镇卫生院中央专项资金(国债)790万元。此项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四县市32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新建、改建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28550平方米。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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