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各设区市发改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部署,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下达了若干批中央投资计划。为检查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派出检查组前往各省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对问题严重的项目将采取通报批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减少安排中央投资机会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请你们检查本单位、本地区经贸口2009和2010年(截止到2010年6月底)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具体项目见附件),督促各项目单位在中央检查组检查前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规模、标准及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规范土地、环保、规划等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本地区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别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并同步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地方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抄送:有关设区市粮食局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