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要求,做好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开展物流园区发展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省开展物流园区发展情况摸底调查,为配合省发改委做好我市物流园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现将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国家发改委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本县(市、区)物流园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请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5月14日下班前将本县(市、区)物流园区调查表和汇总情况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市发改委财贸科,以便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发改委。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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