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宜春市水利局
宜市发改农经字[2007]65号
关于下达2007年度中央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剩余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发改委、水利(务)局:
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中央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剩余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07]1105号)。经研究,现将2007年度中央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剩余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1)。项目总投资126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568.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93.7万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1550人。
请你们仍按宜市发改农经字[2007]55号文要求,编制各单项工程设计,并与已下达的2007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各单项工程设计一同汇总、装订,一式五份报宜春市发改委、水利局汇总并编制市级实施方案报省审批。待省批复后,再组织市级专家对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后批复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水利 农饮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批复
报送:市财政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