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宜春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复 |
|---|
|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0-9-6 15:46:00 点击人次:查看 |
|
宜市发改行政字[2010]15号
宜春市南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宜春国际商贸城项目一期”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规划、国土和环保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发“宜春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房地产开发;
二、项目建设地点:沪昆高速南侧,外环北路以北、宜春大道东侧、高士北路以西。
三、项目建设规模:宜春国际商贸城总用地面积532.64亩,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精品街,建筑面积99998平方米,配套完善商铺区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宜春国际商贸城所有规划建设指标严格按宜市规办抄字【2009】166号执行,项目容积率≤1.6,建筑密度≤40%,绿化率≥25%。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9641.7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八、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
九、项目法人:宜春市南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南金乐;项目联系人:陈虹(联系电话:13970529766)。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本核准文件是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下步各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二0一0年七月一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