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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州区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后续产业、生态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补植补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0-8-31 15:51:00 点击人次:查看
袁州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和移民办:
你们报来的《关于呈报袁州区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袁区发改农字[2010]14号)和《关于要求调整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计划的请示》(袁区发改农字[2010]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方案 (详见附表1)和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表2)。
二、同意后续产业发展作业设计和补植补造作业设计(代实施方案)。
三、就业技能培训参照江西省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抓紧项目实施。经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是项目实施、稽查、审计、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不得擅自变更。
四、按照《江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国家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工程建设,不得用于管理和其它费用。国家专项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权益要落实到退耕还林村农户,不能向承包大户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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