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改委关于高安元盛食品有限公司《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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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09-5-15 16:24:00 点击人次: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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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以“宜市发改外经字[2009]8号转发了省发改委赣发改确字〔2009〕4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省发改委确认高安元盛食品有限公司扩建禽畜、蔬菜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进口设备用汇额327.45万美元,本次(第一批)审核了进口设备免税额95.18万美元。经测算,预计该项目共可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559万元人民币。
外经科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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