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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1-12-31 10:30: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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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呈报高安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高发改农经字[2011]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高安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和水平,同意高安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单位:高安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见批复表)。
四、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
五、请你们严格按照批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高安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任务及投资概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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