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宜春市梅花国际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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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0-3-22 16:24:00 点击人次: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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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宜春市梅花国际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袁区行服字[2010]1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宜春市梅花国际温泉度假村项目。根据省人民政府145号令,现将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梅花生态园位于宜春明月山风景区外围,距宜春市约7公里,是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江西省乡村旅游景点”。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梅花生态园内丰富的地下温泉资源,原则同意江西省大三农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梅花国际温泉度假村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袁州区南庙乡梅花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梅花国际温泉度假村建设用地1245亩,其中耕地445亩采取租赁方式使用。项目总建筑面积9.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代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景区、国际温泉休闲保健区、文化书画艺术品博物馆区、旅游度假公寓区及游客运输服务中心等五大功能区。
四、项目总投资3.9亿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根据本批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0一0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