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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芦洲大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0-3-11 15:21:00 点击人次:查看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报来宜城投字[2009]140号文“关于请求对宜春市芦洲大桥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起于宜春市袁州区芦洲大道与秀江东路交叉口,沿芦洲大道向南延伸,跨秀江河向南,终于浙赣铁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全长850米,其中大桥长157米。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Ⅱ级,双向6车
  计算行车速度:40km/h
  桥梁宽度:29.5m(3.25m人行道+23m行车道+3.25m人行道)
  道路宽度:
  (1)K0+000—K0+058.5段:29.5m(3.25m人行道+23m行车道+3.25m人行道)
  (2) K0+215.5—K0+850段:50m(4.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4m绿化带+23m机动车道+4m绿化带+5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
  设计荷载:公路Ⅰ级,人群3.5KN/m2
  路面面层:沥青砼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四、根据规划咨询委员会宜市规办抄字[2009]56号抄告单,同意大桥桥位与接线选择,但应妥善处理好交通分流,避免日后发生拥堵现象,并按城市道路规划要求补充交叉道口展宽车道设计。
  五、同意采用6×25先简支后结构连续预应力混凝土组合小箱梁桥型方案。
  六、同意排水系统设计。应结合排水服务范围及流量计算确定雨水管径,并复核排水重现期、汇水时间等参数。
  七、经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497.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026.8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17.67万元,预备费151.44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按现行建设程序办理各种手续,以便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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